为提高正阳县居民群众对《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认识了解,强化居民文明意识,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提升辖区居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8月1日,正阳县在县城东大街开展宣传活动。县委副书记张鹏,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焦中丽,县政协副主席王慧峰,县人大党组成员刘凤民等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张鹏指出,此次宣传充分发挥《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法律保障作用,引导全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的整体文明程度,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