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正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的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名字或名称、不动产坐落详见清单),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正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补证,原不动产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原土地证号 |
土地用途 |
权利类型 |
面积(㎡) |
备注 |
1 |
谢玉珍 |
正阳县南环路东段南侧 |
正国用(2001)第006521 |
商业住宅 |
出让 |
125 |
遗失补办 |
正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4日
主办: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维护电子邮箱:zy-gov@163.com 电话:0396-8922271